close

生育風險補償基金

 

        醫學的進步雖降低了女人生產的危險,但生產過程當中還是有一些無法避免的自然風險。與其他醫療行為不同的是,生產同時關係到母、胎兩個生命的安危及健康,故比起其他科別,產科醫師面臨較大的風險。再者,由於生產不是疾病,民眾較無風險概念,因此,產科比起其他科別更容易發生醫療糾紛。醫療糾紛除了讓婦女飽受訴訟的二度傷害,亦使產科醫師面臨非理性的抗爭與報復,降低醫師從事產科的意願,嚴重影響產科之醫療品質,更讓醫師因為擔心醫療糾紛而採取防衛性醫療,造成生產過度醫療化及醫療資源的浪費。

        1999年國泰醫院爆發兩名婦產科醫師陸續發生七件醫療糾紛事件,讓社會各界開始關注女性生育安全,為了改善台灣女性的生產環境,婦女團體開始與婦產科醫師對話。台灣女人連線在2004年第七屆「台灣婦女健康行動會議」當中,正式要求政府應積極研議承擔生產風險的機制,以減少產婦與醫師/助產師之間的對立及傷害。2005年並開始研擬台灣生育風險補償基金制度,邀請專家學者商討國外「無關對錯」補償(no-fault compensation)運作機制,規劃台灣生育風險補償基金制度的基本藍圖。2006528,在多年的溝通後,婦女團體終於獲得當時侯勝茂署長的認同,且承諾將以生育風險補償基金做為推動醫療傷害補償的先驅計畫。馬英九先生也於總統競選期間承諾將「編列生育風險處理預算」,然而至今卻毫無動靜。

生育不只是關係到女性個人及家庭,亦是國家、社會之事,尤其在少子女化的今日,為了讓婦女能夠毫無後顧之憂地生產,國家應該設立生產風險補償機制,以承擔產婦與嬰兒於生產過程中可能遭受的傷害,讓台灣婦女能有一個安心的生產環境。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馬博會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